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12 08:32:21
西周金文释读:“兮甲盘”铭文
名称:“兮甲盘”,旧名“兮田盘”、“兮伯盘”、“伯吉父盘”、“兮伯吉父盘”。
时代:西周宣王时期。
出土:传出土于宋代,具体时间、地点不详。
著录: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17.20.1,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图839,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殷周金文集成》10174,吴式芬《攈古录金文》三之二·67,吴大澄《愙斋集古录》,方浚益《缀遗斋彝器考释》7·7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录134考143,白川静《金文通释》32·785等。
形制纹饰:圆形,浅腹,附耳,盘沿外侈,内底趋平,盘沿下饰窃曲纹,圈足缺失。
收藏:元朝宰相鲜于枢曾收藏,清末民初陈介棋曾收藏,现在不知收藏何处。
字数:内底铸铭文13行133字(重文2)。
“兮甲盘”铭文释文:“隹(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各(格)伐厂敢(上厂下敢)狁于罒啚(上罒下啚)虍鱼(上虍下鱼)。兮甲从王,折首执讯,休亡敃(泯)。王易(赐)兮甲马四匹,驹車。王令甲政司成周四方责(积),至于南淮尸(夷)。淮尸(夷)旧我白贝(上白下贝,帛)畮(贿)人,母(毋)敢不出其帛、其责(积)、其进人、其贾,母(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令(命),则即井(刑)厂菐(上厂下菐)伐。其隹(唯)我者(诸)侯百生(姓),厥贾母(毋)不即市,母(毋)敢或入䜌(蛮)宄又(上宄下又)贾,则亦井(刑)。兮白(伯)吉父乍(作)般(盘),其眉寿万年无彊,子子孙孙永宝用。”
注释:
五年:诸家认为即宣王五年,前832年。
各:典籍作“格”,格斗义。《逸周书·武偁》:"追戎无恪,穷寇不格。"孔晁注:"格,斗也。"
厂敢(上厂下敢):《说文解字》云:“厂敢,崟也。一曰地名。从厂敢声。”
狁:铭文写作从屮从夲从允,《说文》曰:“进也。从夲,从屮,允声。”
厂敢狁;即文献记载的“猃狁”。猃狁属于北狄的一支,秦汉时演变为匈奴。
罒啚(上罒下啚):孙诒让《古籀余论》之《兮田盘》释读为“罘”:“古啚与否通,后晋邦㽀’都啚’作’者否’,此罒啚字疑罘之异文。”
虍鱼(上虍下鱼):王国维读作“鱼”。
罘鱼:地名。王国维疑即春秋时期的“彭衙”,在今陕西澄城县。王氏云:"彭衙一地,在汉为左冯翊衙县,正在洛水东北。猃狁寇周,恒自洛向泾,周人御之,亦在此间。虢季子白盘(《殷周金文集成》10173)云:'博伐猃狁,于洛之阳。'此盘云:'王初各伐猃狁于罘鱼。'其用兵之地,正相合矣。"
兮甲:人名。下文又称兮白(伯)吉父。王国维云:"甲者月之始,故其字曰伯吉父。吉有始义,古人名月朔为月吉,以月之首八日为初吉,是其证也。甲字吉父。上云'兮甲从王',下云'兮伯吉父作盘',前对王言故称名,后纪自己作器,故称字也。此兮伯吉父疑即《诗经·小雅·六月》之吉甫。《诗》云'文武吉甫''吉甫宴喜',《大雅》两言'吉甫作诵'而不举其氏,毛公始加尹字,盖尹其官,兮其氏也。今本《竹书纪年》系《六月》尹吉甫伐猃狁事于宣王五年,不知何据?此盘所纪,亦宣王五年三月事,而云'王初各伐',盖用兵之始,未能得志。"金文还有“兮吉父簋”(《殷周金文集成》4008)。
折首:斩首。
讯;王国维训作“俘虏”。执讯:抓住俘虏。
亡:读作“无”。
敃:借作“泯”。休无泯,意思是不泯灭。
政:职也。《国语·晋语》:“弃政而役,非其任也。”韦昭注:“政,犹职也。”政司,主管、掌管。
成周四方:成周以外的四方诸侯国。
责:《说文解字》曰:“责,求也。从贝朿声。”责,积之本字。《周礼·地官·遣人》“掌邦之委积。”积,芻、米、菜、薪。
南淮夷:商周时期分布在淮河以南的淮夷。“南淮夷”亦见于“翏生盨”(《殷周金文集成》4461)铭文:“王征南淮夷,伐角、津,伐桐、遹”,专家考证“角、津、桐、遹”这四个古国分别位于今江苏淮阴市角城、今江苏省宝应县南、今安徽省桐城市西、今安徽桐城聿娄等地。
白贝:上白下贝,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认为即“帛”字。“益公簋”(《殷周金文集成》4331)云:“眉敖至,见,献帛贝”,帛贝,从贝从帛,此省巾,但从白耳。
畮:郭沫若云:“畮当读为贿,《一切经音义》四:'贿古文畮同'正从每声。"《周礼·天官·大宰》:"六日商贾,阜通货贿。"郑玄注:"金玉曰货,布帛曰贿。"
帛贿人:指向周王朝贡纳布帛的臣民。
“淮夷旧我帛畮人”,此句与“师寰簋”(《殷周金文集成》4313、4314)铭文"淮夷繇(旧)我帛畮臣”意同。
出:贡纳。
進人:進贡之力役。
贾:旧释读“貯”,李学勤释读为“贾”。
次:李学勤说:"次……是管理市場的机构”。
井:借为“刑”。
厂菐(上厂下菐):借为“撲”,击也。
者:读为“诸”。
䜌:读为“蛮”,华夏族统治者对异族的泛称,此指淮夷。
百生:即百姓,平民。
宄又:上宄下又,古“宄”字。《说文解字》曰:“宄,奸也。外为盗,内为宄。从宀九声,读若軌。九又(上九下又),古文宄。宄心(上宄下心),亦古文宄。宄又(上宄下又),古文。"
究贾,非法贸易。
“兮甲盘”铭文大意是:
周宣王五年三月(月晦)庚寅日,宣王最初下令讨伐玁狁,逐之太原。兮甲吉甫遵王命,克敌执俘,凯旋归来。宣王赏赐兮甲吉甫四匹良马,一辆軥车。宣王又命兮甲吉甫东去成周(洛阳)掌政执法,责令四方交纳粮赋。至于南淮夷、淮夷,原向我周朝交纳贡帛的农人,不得欠缴贡帛、粮赋。他们来往、经商,不得扰乱地方和市肆。若胆敢违反周王的法令,则予以刑罚、征讨。特提请我周朝各地诸侯、百姓,从事商贸应在规定的市肆进行,不得到荒蛮偏僻的地方去做生意,否则,也要给予处罚。兮伯吉父特作此盘记载。其眉寿(年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