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12-07 12:00:24
亦称元日、元正、正旦、朔旦、朔日等。
在农历的正月初一日。因其日为岁之元(第一天)、时(季)之元、月之元,故又称“三元”。
相传自尧、舜时,已为节日。
古时,岁首时间不同,夏朝岁首与今相同,商朝在农历十二月,周朝改在农历十一月,秦及汉初在农历十月。
汉武帝太初元年采用“太初历”,以孟春正月为岁首,此后沿用二千多年,元旦乃成为汉族人民一年中最重大的节日。
辛亥革命后,正月初改称春节,公历1月1日称新年。解放初,定公历1月1日为元旦。然农历的正月初一,由于其悠久的历史传统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仍然受到普遍的重视。在春节里,人们探望亲友,休息和进行各种娱乐活动。除汉族外,古代及近代,也有部分少数民族以农历元旦为年节,用自己的习俗庆贺节日。
桃符:
亦名“桃板”。古代神话传说谓东海度朔山有大桃树,其下有二神,名神荼、郁垒、能食百鬼。故农历元旦,民间习以桃木板画二神于其上,悬于门户,以驱鬼辟邪。此俗起于汉代,至五代以后,渐代之以用纸书写的春联及刻印门神像。
小挂千:
旧时北京等地过春节时,店铺门前所粘刻有吉祥语的小红纸或小黄纸。清富察敦崇《燕亦岁时记.挂千》:“挂千者,用吉祥语镌于红纸之上,长尺有咫,粘之门前,与桃符相辉映。其上有八仙人物者,乃佛前所悬也。其物民户多用之,世家大族鲜用之者。其黄纸长三寸,红纸长寸余者,曰小挂千,乃市肆所用也。”
年糕:
磨年糕”。各地式样不一,以江浙一带最为重视。冬腊水制成,可存贮数月之久。清顾禄《清嘉录.十二月.年糕》:“黍粉和糖为糕,曰年糕。有黄、白之别。大径尺而形方,俗称方头糕。为元宝式者,曰糕元宝。黄白磊砢,俱以备年夜祀神、岁朝供先及馈贻亲朋之需。其赏赍仆婢者,则形狭而长,俗称条头糕。稍阔者,曰条半糕。富家或雇工至家磨粉自蒸,若就简之家,皆买诸市春前一二十日,糕肆门市如云。”
五辛盘:
亦称“辛盘”。即在盘中盛上五种带有辛辣味的蔬菜,作为凉菜食用。魏晋以下,元旦日有食五辛盘的风俗。意在尝新。源于汉代立春日食生菜。唐宋以下,演变为立春日之“春盘”。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正月一日......进屠苏酒、胶牙饧。下五辛盘。”
糯花米:
用糯米淘净晒干,在锅中拌炒爆而成,南方作为新年食品,并有用来占卜之俗。起于宋以前。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撚粉团栾意,熬稃膈膊声”注:“炒糯谷以卜,俗名孛娄。见吴郡、姑苏二志,张司直寅《太仓志》因之。
拜年:
正月初一起,由家长带领小辈出门谒见亲戚、朋友、尊长,以吉祥语向对方祝颂新年,卑幼者并须叩头致礼,谓之“拜年”。主人家则以点心、糖食等热情款待之。亦有士大夫之族,不亲自登门,仅遣子弟或仆役持帖代拜者,宋时已成风气,相沿至近代,改用贺年片。
元宵
汉代正月十五日为祭祀、祈福之日,后受到道教思想影响,以此日为“上元”,以七月十五为“中元”,十月十五为下元,共称“三元”。至北魏时已成为固定节日。至唐代,张灯成为最主要、盛大的活动,其夜又称“元夜”、“元夕”。此夕京城内,宫廷与民间盛陈灯彩,金吾不禁夜,纵士女尽兴游观。至宋代更为繁盛,又有食汤圆、灯谜、百戏、烟火等活动,后世相沿,遂增加,一般自十三日开始,称“上灯”,至十八日止,称“落灯”。
灯市:
唐代始,正月十五夜张灯,至宋代臻于极盛。自腊月末至正月初,民间已有各种奇巧灯彩应市,称为“灯市”。后世相同,直至近代。
闹蛾:
亦称“夜蛾”、“蛾儿”。用纸做成的灯蛾儿。宋代正月十五元夕夜,妇女戴之,以应时节,盖取蛾儿戏火之意。至明代,仍很流行,“闹嚷嚷”即其遗制。
玉梅:
人工制作的白绢梅花。宋代元宵节,节物尚白色,每年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夜,青年妇女盛行戴玉梅,以为应时的头饰。届时街头巷陌,皆有售卖。此风习延续至宋以后。宋晁冲之《传言玉女》词:“娇波向人,手然玉梅低说:“相逢常是,上元时节。”
走百病:
明清时,北京等地正月十五日,妇女夜间约齐外出行走,一人持香前导,且须去桥,谓可健身却病,称为“走百病”,又称“走桥”。江南苏州一带称为“走三桥”。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场》:“八日至十八日......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
团:
本写作“糰”等。一种以糯米粉做成的食品。入水煮者,称水团或汤团,多于新年及元宵日食之。亦有蒸熟者。多有馅。唐代为端午节食品。今称大而干的为团,小而汤煮的为圆子。团,盖取其形圆之义。唐韦巨源《食谱》中有“玉露团”、“如意团”。至宋代杭州水团、糍团等名色。后世沿之。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宫中每到端午节,造粉团、角黍,贮于金盆中。”宋吴氏《中馈录》:“煮沙团方:沙糖入赤豆或绿豆沙,煮成一团,外以生糯米粉裹作大团,蒸或滚汤内煮亦可。”清袁枚《随园食单》:“罗卜汤团,水粉汤团。”清顾禄《清嘉录.三月.青团烤熟藕》:“市上卖青团、烤熟藕,为居人清明祀先之品。”
汤圆:
民间食品。唐代叫牢丸(清俞正燮说)。宋代叫圆子(又写作“元子”)。因在元宵节煮食,后又称作元宵。今或称汤团。南宋都城杭州已有专卖圆子的店铺,张家元子铺最有名。系以糯米粉包以甜或咸的馅心,放沸水中煮熟而成。亦有不包馅,如今之酒酿圆子等。宋朱淑真《圆子》诗:“轻圆绝胜鸡头肉,滑腻偏宜蟹眼汤。”宋吴自枚《梦梁录.荤素从食店》:“又为粉食店,专卖山药元子、真珠元子。”清袁枚《随园食单.点心.水粉汤团》:“用水粉和作汤团,滑腻异常。中用松仁、核桃、猪油、糖作馅,或嫩肉去筋丝捶烂,加葱末、秋油作馅亦可。作水粉法:以糯米浸水中一日夜,带水磨之,用布盛接,布下加灰,以去其渣,取汤圆之名,古已有之矣。
二十四节气之一。在农历三月初,阳历的四月四日、五日或六日,寒食节的后一天。唐时开始重视此节,因与寒食相联系,宫中于此日赐榆柳之火给近臣,民间也“改火”。此外,又有拔河、斗鸡、抛球、秋千等活动,试新茶、上坟、食饧粥等习俗。自宋以下,民间更于这天插柳条于门,出郊游园饮酒,以贺佳节。《淮南子.天文训》:“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东汉崔寔《四民月令》:“清明节,令蚕妾理蚕室。是日也,杏花盛,种百谷。”《渊鉴类函.岁时.清明》引《岁时记》:“唐朝于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顺阳气也。”
踏青:
初春时,芳草始生,杨柳泛绿,至郊外野游,谓之踏青。唯踏青的日期,因时地而异,或于二月初二,或于三月上巳,或于清明节前后。
扫墓:
清明前后,士庶并出郊,持牲、醴、纸钱祭扫祖先坟墓,谓之“扫墓”,又叫“上坟”。每至扫墓之日,路远者则泛舟具馔而往,近者则提壶担盒而出。至坟前,则挑新土、烧纸钱,祭山神、奠坟邻,哭泣尽哀而去。除祭祖先外,亦有女婿祭岳父母墓,族人祭无祀孤冢者。
又名“端王”、“重五”、“重午”、“端阳”。中国汉民族传统节日,在农历五月初王日。“端”为始之义,每月有三个五日,端五,意为第一个五日。又因农历五月称“午月”,故亦称“端午”、“重午”。为我国传统三大节(春节、端午、中秋)之一。其起源甚古,大玫与祈求农业丰收及防止夏季疫病有关。至晋以后,楚地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活动也与端午密切联系起来。此日民间历来有悬蒲于门户、饮酒、竞渡、挂天师符、沐浴、驱五毒虫、戴长命缕、食粽子(角黍)等风俗。
又名“端王”、“重五”、“重午”、“端阳”。中国汉民族传统节日,在农历五月初王日。“端”为始之义,每月有三个五日,端五,意为第一个五日。又因农历五月称“午月”,故亦称“端午”、“重午”。为我国传统三大节(春节、端午、中秋)之一。其起源甚古,大玫与祈求农业丰收及防止夏季疫病有关。至晋以后,楚地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活动也与端午密切联系起来。此日民间历来有悬蒲于门户、饮酒、竞渡、挂天师符、沐浴、驱五毒虫、戴长命缕、食粽子(角黍)等风俗。《后汉书.礼仪志》:“仲夏之月,万物方盛。日夏,至阴气萌作,恐物不懋......故以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
挂钟馗:
传说唐玄宗因病昼卧。梦一大鬼破帽蓝包、角带朝靴,捉小鬼啖之。自称终南进士钟馗,应举不第,触阶而死。玄宗梦觉而疾愈,命画家吴道子图其象。其说自唐时始传,时翰林院例于岁末进钟馗像,皇帝并以之赐大臣。民间亦是悬像于门首,谓可驱邪逐鬼。唐、宋时挂钟馗像多在岁首,其后则改在端午。唐张说有《谢赐钟馗画表》刘禹锡有《代杜相公谢赐钟馗历日表》。《新五代史.吴越世家》:“岁除,画工献《钟馗击鬼图》。”
端午景:
亦称“端午节物”。指端午节供养玩赏吃用诸物。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端午》:“端午节物:百索艾花、银样鼓儿花、花巧画扇、香糖果子、粽子、白团。紫苏、菖蒲、木瓜,并皆茸切,以香药相和,用梅红匣子盛裹。”清顾禄《清嘉录.五月.端五》:“五日,俗称端五。瓶供蜀葵、石榴、蒲蓬等物,妇女又簪艾叶、榴花,号为‘端午景。’”
女儿节:
明清两代端午节的别称。其时,小姑娘簪戴榴花,已嫁之女则回娘家省亲。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场》:“五月一日至五日,家家妍饰小儿女,簪以榴花,曰女儿节。”
悬艾:
亦名“插艾”。以艾草悬插于门户、堂屋、床头等处。源于古代端午节采集众药草之俗。艾,又名艾蒿、家艾,茎叶含挥发性芳香油,味浓烈,有驱除蚊蝇虫蚁、净代空气的作用,艾绒可用于针灸。菖蒲作用类似,民间迷信它有辟邪免疫的神效。故自汉晋以来,端午节家家必插艾以应节景,唐以后更添以菖蒲,民间为“蒲龙艾虎”。又名“续命缕”、“避兵缯”、“五色丝”、“长命寿线”等。古代以五月为恶月,以其天气炎蒸,疾病易于流行,自汉以来,即于此月重五前后,以彩色丝线系于臂,谓可保平安健康,又谓能避刀兵之灾,故称。
天师符:
民间端午节期贴在门上的符。为禳镇之一种。上绘天师或钟馗像,意在驱除疫病毒虫,保佑全家健康。亦称“灵符”、“五雷符”等。其俗源于汉代。《后汉书.礼仪志》:“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符,为门户饰,以止恶气。”宋吴自牧《梦梁录.五月》:“杭都风俗,自初一日至端午,家家买桃、柳......时果、五色瘟纸,当门供养。”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物》:“插门以艾......家各悬五雷符。”
五毒:
指蝎子、蜈蚣、蛇、蟾蜍、晰蜴等五种有害于人的毒虫。端午节,民间有挂五毒图于门户及在儿童手臂或身上佩戴五毒形象饰物的习俗,其意在禳避病害,以求平安。源于宋代,五毒后世名目不一。它反映了我国古代人民进入夏季时除害灭病的愿望。
亦称“乞巧节”、“女儿节”。传统节日。在农历七月初七。自东汉以来,即传说牛郎与织女二星于此夕在天河相会,民间有“乞愿”、晒衣等活动。至南朝,七夕有穿针乞巧之俗,从此乃成为妇女的一个节日。唐宋以下,除乞巧外,更有拜祀牛、女双星、卖巧果、丢巧针、染红指甲、种五生等活动内容。诗人亦多吟咏其事。汉崔寔《四民月令》:“七月七日曝经书,设酒酻时果,散香粉于筵上,祈请于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或云见天汉中有奕奕正白气,如地河之波,辉辉有光曜五色,以此为徵应,见者便拜乞愿,三年乃得。”
种五生:
宋代以来,民间岁时风俗,于农历七月初七前,将绿豆,小豆(赤豆)、小麦五谷之属,用水浸于磁器中,待生芽数寸,以红蓝彩线束之,置小盆内,七夕供祀牵牛星,谓之“种生”。此类以彩线所系之物,称“五生”。其盆名“生花盆”或“五生盆”。街市上并有出售。培种五生,同时也成了妇女、儿童的一种巧艺,此俗至近代犹存。
卖巧果:
旧时七夕,市上卖油炸面食,因用来供祀双星,故称“巧果”。源于北宋,当时称为“果食”。今已成为传统食品,不限于七夕。用油、面、糖、蜜等制成。宋孟元老《东市梦华录.七夕》:“又以油面糖蜜造为笑靥儿,谓之‘果食花样’,奇巧百端,如捺香方胜之类。若买一斤数,内有一对被甲胄者,如门神之像......谓之‘果食将军’。”
染红指甲:
妇女采摘凤仙花(又名金凤花),捣碎取汁,以染指甲成红色。唐时已有之一,一般多于七夕前后进行。元杨维桢《美人红指甲》诗:“金凤花开色更鲜,佳人染得指头丹。”清赵翼《陔余丛考.金凤染指》:“凤仙花,红者捣碎,入明矾少许,染指甲,用片帛缠定过夜,如此三四次,则其色深红,洗涤不去,直至退甲花捣染指甲,红如琥珀可爱。张祐《听筝》诗去年‘十指纤纤玉筝红,雁行斜遏翠弦中’盖谓此。”
中秋节及民俗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俗以此日为三秋之中,故名。中秋赏月之事,唐以前并未盛行。相传唐玄宗与方士叶法善夜游月宫,此说系神说,而民间盛传,影响所及,赏月遂成风气。至宋代愈盛。每至中秋之夕,人家或登楼临轩,或安排家宴,赏玩月色,留连达旦。虽贫若之人,亦解衣沾酒,勉强迎欢,不肯虚度此夜。明代至中秋夜不祭月之俗:家家置月宫符像。男女肃拜烧香,至旦而焚之。至清代,又有烧斗香之俗:香肆以线香作斗,纳香屑于其中,僧俗皆买之,焚于月下。中秋又有月饼,为应时唯一食物,亦用于祭月及作馈赠之礼《太平广记》卷七七《叶法善》:“法善又尝引上游于月宫,因聆其天乐。上自晓音律,默记其曲,而妆传之,遂为《霓裳羽衣曲》。”
食月饼:
中秋节食月饼,取合家团圆之意。至南宋尚无此习俗。周密《武林旧事.蒸作从食》所记各种饼中,虽有“月饼”之名,并非节日食品。民间传说,元代末年,人民为反抗残暴统治,以饼子互相赠送,饼内附有字条,相约于八月十五日一同起义。此后,中秋食月饼并以饼祭月,遂成全国性的风俗。其饼以面制外皮,内馅有荤、素、五仁、百果、椒盐各种。近以来,以苏州及广州所制最为有名。乡村农户,则以面纳馅自制圆饼,烘烙而成。或称“烧饼”,实即最初之“月饼”。
清代北京中秋节供祀和玩赏的一种泥俑。最初京师祀月,有“月光纸”,上绘月光遍照菩萨像,趺坐莲花之上,花下月轮桂殿,有玉兔执杵而人立,捣药臼中。明后期有人照其形象,用泥模塑为像,供儿童们中秋祀拜。至清初,已普遍流行,受到大人孩子的欢迎。至清后期,其形象为一人兔脸,头上双耳,银枪金甲红袍的坐像,制作考究的面部贴泥金,背后插彩绸护背旗,如同戏曲舞台上扎靠的武将,很是神气威风。因而尊称为“兔儿爷”。夏仁虎《旧京秋词》:“银枪金甲巧装排,扑朔迷离总费猜。泥塑纸糊儿戏物,西者曰兔儿:重阳:亦称“重九”、“九日”。古代传统节日。在农历的九月初九。古代《易学》以奇数为阳数,偶数为阴数,九为“极阳”而九月九日更是两个“极阳”之数相遇,认为必有灾厄,故《西厢杂记》谓西汉武帝时已有佩茱萸、食糕饵、饮菊酒诸俗,以为禳避之术。
登高:
古代岁时民俗。即在节日登上山岭高处。其初多与避灾除厄的迷信传说关,后乃成为游览健身活动的一种。多在人日、正月十五日或其他节日举行。至魏晋后,因费长房、桓景传说,相率于九月九日(重九)进行,遂以为俗。较朝梁吴均《续齐谐记》:“汝南桓景随费长房游学累年,长房谓之曰:‘九月九日,汝家当有灾厄,急宜去令家人各作绎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消。’景如言,举家登山,夕还家,见鸡狗牛羊一时暴死。长房闻之曰:代之矣。今世人第六至九日,登山饮酒,妇人带茱萸囊是也。”茱萸,传有避疫之效。
菊花酒:
自汉代以来,即有在重阳日饮菊花酒之俗,古人认为能使人长寿。历代尚之。至其日,人多提壶携食品,出郭登高,至明胜处饮酒赏节。《艺文类聚》卷四引三国魏曹丕《与钟繇书》:“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辅体延年,莫斯(指菊花)之贵,谨奉一束,以助彭祖之术。”
赏菊:
自汉魏以来,重阳(九月初九)有登山、佩茱萸、饮菊花酒之俗。晋代诗人渊明尤爱菊花。至唐宋时,重阳赏菊成为风俗。宋代,菊之名种培植繁多,盛况逾越前代,成为当时城市居民的一大活动。明、清继之,有堆菊花山等项目,实际即是菊花品种展览,其名目多至千种。北京、苏州等地皆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三国魏曹丕《与钟繇书》:“九月九日,草木遍枯,而菊芬然独秀,今奉一束。
重阳糕:
亦称“花糕”、“菊糕”、“发糕”等。为重阳节的传统食品。以来粉、豆粉等为原料,发酵,更点缀以枣、栗、杏仁等果馕、加糖蒸制而成。起于唐代以前,至宋工,汴京(今河南开封)、临安(今浙江杭州)及各地十分盛行,在为普遍的习俗。糕的制作,品种各目繁多,其上并插彩旗,极受儿童的喜爱。此后一直盛行不衰,直至近代。
亦称“十月朔”。在农历十月初一日。秦代统一中国后,改以建亥之月为首,夏历的十月一日相当于秦之元旦。宋代于立冬日外,更重视此节。本《诗经.豳风.七月》:“九月授衣”之义,朝廷在此日有赐衣之制,士民祭扫祖先坟茔,多烧纸剪冥衣,故明清时又称“烧衣节”。北方天寒,以此日始用炉火,称“开炉”。
古代岁祭祀祖先众神之日。周时腊与大蜡同日而异祭,民间行腊祭,天子诸侯行蜡祭,秦汉时蜡礼亡、通行腊。周以今农历十月为岁终,故腊日在孟冬;汉以后行夏历,以十二月为岁终,故腊日在十二月。腊虽在岁终,但古时日期无定。汉以冬至后的第三个戌日为腊,魏曾以辰日为腊,晋以丑日为腊。至六朝,曾以十二月八日为腊日,因此恰为佛之生日,故宋时即恢复汉制。清时十二月择日祭百神,可知其时腊祭已不复定在戌日。
腊八粥:
俱以果、菜等及米煮粥馈送信徒,称为“腊八粥”。民间仿为之,遂成风习,直至现代。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二月》:“十二月......初八日,街巷中有僧三五人,作队念佛,以银铜沙罗或好盆器,坐一金铜或木佛像,浸以香水,杨枝洒浴,排门教化。诸大寺作日各家亦以果子杂料煮粥而食也。”
唐花:
亦作“堂花”。北方天寒,腊月所卖鲜花供新年所用者,出于暖室,称为唐花。《日下旧闻考》:“京师腊月即卖牡丹、梅花、绯桃、探春诸花,皆贮暖室,以火烘之。所谓唐花,又名堂花也。其法自汉即有之。汉世大官园冬葱韭菜茹覆以屋庑,尽夜然煴火得温气,诸菜皆生......唐人诗曰:‘内园分得温汤水,二月中旬已进瓜’亦是此法。”
送历本:
历本,古称“时宪书”、“宪书”。俗称“皇历”。记载一年节气、月令、农事、宜忌等,古代由国家统一颁卖,为民间农家所必备。至清代苏州一带,下一年之新历本,则例由当地任保者分送,籍以获利。清顾禄《清嘉录.十二月.送历本》:“各图地保,以新历逐户分送,人家必酬以钱文,如市价而倍之,号为‘送历本。’”
亦称除夜、大年夜。指农历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也指一年的最后一天。古时于腊日或腊前一日有击鼓驱疫之俗,谓之“逐除”,除夕之称,盖由此来。汉以后,逐除之俗改在除日谓之“驱傩”。举行驱傩仪式时,驱傩者戴假面,武神而行,谓如此便可驱崇。此俗官延中亦盛行,参加者至有千人之多。除夕燃放纸裹火药的爆竹,始于宋。此夜红烛高烧,爆竹声不绝于耳,民间与宫廷,并无例外。除夕家人围炉团坐,小儿嬉戏,通夕不眠,谓之守岁,此俗于时已有。又,长幼聚饮,祝颂而散,谓之“分岁”,亦始于晋。后世大年夜合家团聚,吃年夜饭之俗,由此而来。
年夜饭:
农历除夕晚饭,吴地称为“年夜饭”。因一家团聚共餐,又称“合家欢”。其俗源于晋代以前之“分岁”。晋周处《风土记》:“蜀之风俗......至除夕达旦不眠,谓之守岁。祭先竣事,长幼聚饮,祝颂而散,谓之‘分岁’。”
接灶:
亦称“迎灶”。多在除夕之日,也有在元旦或迟至正月十五者。接灶,表示灶神自天上返回。此日,民间将新的灶神像安置于灶的神龛上,并敬以酒果点心。清顾禄《清嘉录.十二月.接灶》:“安灶神马于灶陉之龛,祭以酒果糕饵,谓之接灶。谓自念四夜上天,至是始下降也,或有迟至上元夜接乾。”
将军碳:
用红箩炭末塑制成将军形,岁暮植于门之两旁,为旧时北京风俗。亦名“彩妆”。明刘若愚《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三十日岁暮......门旁植桃符板,将军炭,贴门神。”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十二月.岁暮杂务》:“除夕为尊亲师长辞岁而盥沐,祀祖,祀神,接灶,早贴春联挂钱,悬门神对,插脂麻秕,立将军炭,各家团拜。”
挂喜神:
喜神指祖先画像。旧时人家多于除夕悬挂,以香烛果品茶点供奉,并率家人以拜,称为“挂喜神”。清顾禄《清嘉录.正月.挂喜神》:“比户悬挂祖先画象,具香蜡茶果粉丸糍糕,肃衣冠,率妻孥以次拜。或三日、五日、十日,上元夜始祭而收者。至戚相贺、或有展拜尊亲遗像者,谓之拜喜神。”又:“厉樊榭《可庵遗像记》‘古者人子之于亲亡也,至汉氏以来,乃有画像。虽非古制,实寓生存,遂相沿不能废’......《月令事宜》:‘除夕祭飨,即悬真(画像)于家庭,供奉以拜节。’”
欢乐图:
亦省称“欢乐”。一种上有人物故事的大红剪纸。由汉晋时春幡变化而来。长江南北一带,农户及居民于新年前买自市上,贴其上端于各处门楣,三五张一排,下垂于空,以取吉祥欢乐之意。
守岁:
旧时民间于除夕之夜,一家团坐,饮酒笑乐,通夜不眠,称为“守岁”。源于晋以前,至今犹然。晋周处《风土记》:“至除夕,达旦不眠,谓之守岁。”唐孟浩然《岁除夜会乐城张少府宅》诗:“续明催画烛,守岁接长宴。”。”
压岁果子压岁钱:
旧时除夕,家中长辈以红绳穿铜钱与橘、荔、糕、枣(谐“吉”、“利”、“高”等)之类果点、一同置于小儿枕下,俟其元旦一早醒来得之,称为“压岁钱”,果子则称为“压岁果子”。或曰起于宋代宫中赏赐之制。至清初已普遍行之。宋周密《武林旧事.岁除》:“后妃诸阁,又各进岁轴儿及珠翠百事、吉利市袋儿、小样金银器皿,并随年金钱一百二十文,旋亦分赐亲王贵邸、宰臣巨珰。”清郭麟《淮阴岁除.咏压岁钱》诗:“红索青铜贯。”
守岁烛:
旧时人家于除夕之夜,点大红烛一双于卧室中,终夜不熄,直至天明,称为“守岁烛”。明王彦泓《残岁即事》诗:“纱笼椽烛焰如幢,火齐呈花喜一双。为惜轻风吹烬落,晓妆成后未开窗。”清吴曼云《江乡节物词》小序:“烛之大者,可通夕。杭俗除夕燃之,为守岁计。”